三清桃花谱小说-三清桃花谱林杰,墨菲儿章节阅读

其实我是演员·gl都市小说

三清桃花谱小说-三清桃花谱林杰,墨菲儿章节阅读

“EIG高级律师事务所经理,凌烟,这是我的律师证,同时,这份是保释我当事人林杰的材料,还有保释条,上面已经有你们局长的签字,如果没有问题的话,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?!”古言之,冰山美人者。可眼前,这个拥有超强气质OL的美女,尽管冰,但是其语速之快,其发音之标准,不仅连林杰一愣,就连苏可,一时间也呆了眼。

见苏可没有答话,凌烟瞪了林杰一眼,收拾了下文件,转身就要离开。

“啊,等等!”苏可忽然反映了过来,连忙追了上去,看着眼前这个盛气凌人,浑身散发着比冰还要冷的气质,她吸了口气:“你不能保释他。”

“为什么?!”

“我说不能就不能,没有为什么。”说完,她瞪了眼刚起身的林杰:“你给我坐下!”

“你给我起来!”

哗!!!

两大美女之间的争斗,拥有是最难得。

可是,也是最难伺候的。

可怜的林杰坐也不是,不坐,也不是。看着两个美女凌厉似刀的眼神,他忽然将凳子一撤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,一副你们吵吧,我看着的表情。

凌烟失望的闭了闭眼,转眼再看苏可时已经再次冰冷无情:“根据法律,任何国民都有被保释的权利。在法律上,我的当事人并不能称为罪犯,在没有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,在法律上应把他看作是无罪的人。贝卡利亚说过:“在法官判决之前,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。”在自由定论上,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权利,斯宾诺莎说过“自由比任何事务都珍贵”。人身自由权是仅次于生命健康权的公民基本人权之一,是公民行使其它权利的重要基础和保障,因此应尽可能地给予保护而不是剥夺。鉴于以上两点,保释是每个公民必有的权利,我的当事人完全享有此种条例,如果你还不懂的话,请熟读法律知识再来上班,因为作为一个警察,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明白,出去是会被人笑话的,我说的对吗?我敬爱的局长千金。”

一长串的话,她几乎连气都不用喘便可直接讲完,语速之快无不让人诈舌。身后,那个胖胖的警察尽管与苏可身为同事,也不禁为苏可的“犯贱”行为偷笑不已。

“林杰,我们走!”

“哦!”

看着一前一后,一男一女,再看看还在旁边偷笑的胖警察,苏可简直气得快爆炸了,她柳眉一竖,美眸一瞪,冲着胖警察就喝道:“你再笑,你再笑我把你打成猪头,还要做成腊肉,哼!”

说完,她气冲冲的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,只是片刻,一声剧烈的关门声便惊动了整个警察局。胖子呆了,临听到那声巨响时,肥硕的身躯也不禁颤抖一番。

局外。

一辆红色的奔驰小跑安然的等待着主人的光临。

85人赞

分享

复制链接
点击复制

小说推荐

热门小说